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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设备使用制度

发布日期:2022-12-05    作者:     来源:    点击:

语言实验教学中心设备使用制度

为加强实验教学中心仪器设备管理,提高使用效率,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制定本细则。

一、对实验教学中心设备仪器、仪表由专人妥善保管,建立使用登记本,根据具体要求定期维修、保养。出现故障要及时修复,并将损坏原因、修复措施、修后指标、检修情况、处理意见等填写在仪器仪表设备的技术档案上。

二、各类设备均应专人保管,使用前,须征得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同意,并填写实验室及设备借用登记表。在没有掌握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技能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动用;如情况特殊,急需使用设备时,应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使用。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将设备转借他人。

三、使用设备,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使用前应充分检查设备外观等指标是否良好,发现问题要认真检查原因,故障排除后方可使用。使用时要认真遵守操作规程,精心爱护仪器,妥善保管附件,保持清洁。精密贵重仪器使用完毕后要认真填写使用技术档案,并做好使用情况记录。

四、新购设备,开机前,必须熟读说明书,正确掌握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否则不可使用。验收设备的技术人员要向使用人充分介绍该设备性能,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五、非实验教学中心技术人员不准擅自动用一切设备。实验教学中心人员不得将公用设备私用,如有特殊需要,必须事先经实验中心主任批准。

六、非实验教学中心技术人员不准私自拆卸、修理或修改各类软件。设备如需改装或变动,必须事先提出理由和可行性方案,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七、实验技术人员应定期检查各种仪器设备运行及维修情况,以确保教学的正常进行。

八、因不遵守制度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仪器损坏,除写书面检查外,视情节轻重,酌情赔偿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