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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教师与实验技术人员守则

发布日期:2022-12-05    作者:     来源:    点击:

语言实验教学中心教师与实验技术人员守则

一、实验技术人员要向实验教学中心任课教师充分介绍设备性能、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二、语言实验教学中心任课教师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能进入语言实验教学中心进行课堂教学和设备操作。如有新到设备,开机前,必须熟读实验教学指导书,正确掌握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三、实验技术人员每天上课要提前 15 分钟做好教学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检查电源系统有无异常、教学系统及网络运行等工作状况,保证教学正常进行。如遇无法现场解决的故障应及时汇报。

四、任课教师必须按时上下课,以免学生上下课时交叉拥挤。

五、语言实验教学中心实行设备维修技术档案管理办法,实验中心任课教师须认真填写学生座位表和设备使用情况登记表,建立技术档案。技术人员对设备及相关的教学软件进行维护、升级、优化,并将全过程及故障部位和排除办法、更换零件等维修结果记录并填写在设备使用情况登记表中。

六、实验技术人员和任课教师严格遵守语言实验室一切规章制度,使用时要认真遵守操作规程,精心爱护各类设备,妥善保管附件,保持清洁。以育人为导向,做好教书育人,服务育人和管理育人。

七、为了保证外语教学的顺利进行,实验中心实验室和设备等原则上不准借出,凡因工作需要借用实验室或者设备时由实验教学中心主任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出借手续。

八、严禁私自拆卸、修改各类软硬件设备。设备如确需改装或变动,必须事先提出理由和可行性方案,经中心主任批准后方可进行。

九、因不遵守规章制度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仪器损坏,除写书面检查外,视情节轻重,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