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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数字人文创新实践基地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3-06-30    作者:     来源:    点击:

人文学院数字人文创新实践基地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项目是“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我院“大创”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帮助学生完成以“兴趣驱动,导师指导,自主实验,重在过程”为原则的训练项目,根据《北京邮电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针对项目的运行,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

1.大创实行学校和学院两级管理

(1)大创工作在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下工作,由基地主任负责具体实施;

(2)基地负责宣传、发动和组织申报、检查、监督和总结本院大创项目的执行情况,并上报教务处。

2.指导教师职责

(1) 指导教师应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富有高度的责任心和组织协调能力,指导学生完成大创项目;

(2)联系和协调相关学科创新实践基地的实验室或学院,提供学生完成大创项目所需要的实验室或场地、仪器设备和相关资料、信息等;

(3)指导学生开展项目研究、结题、答辩以及研究成果的总结与推广。周期性检查学生项目的执行情况,每月至少检查一次,督促学生完成项目任务;

(4)对项目经费的执行进行指导、监督和审核,并按照北京邮电大学财务相关规定对所指导的项目予以支持;

(5)对于未能履行指导教师职责、未能组织协调处理好项目在运行中的各类问题的,将取消其指导教师资格。

3.项目负责人职责

(1)组织填写大创立项申请,确定指导教师;

(2)组织项目成员完成项目研究工作,定期组织成员与指导教师进行交流沟通,并每月向指导教师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3)掌握经费的使用情况,做好使用明细记录,定期报请指导教师对经费使用进行审核;

(4)协助学校和学院做好大创立项、定级、中期和结题检查,提供结题所需要的各种材料,包括实物成果和软件代码等。

二、项目申报

1.凡我校本科全日制一至三年级学生均可申请大创项目。所申报项目的起止时间,不能超过本科就读的最长时限,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

2.申请者要品学兼优,学有余力,不影响各学期课程的学习,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具备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创新团队(团队成员不超过5人)。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联合申报,特别是结合本专业申报具有人文特色的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3.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通过选题、资料搜集和调研,拟定项目的设计研究方案和实验过程,填写《北京邮电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简称“申请书”)。并在北京邮电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训练平台(以下简称“大创平台”)进行申报。

4.成果形式可以是论文、调查报告、软件、硬件等形式。

三、项目运行

1.项目指导

指导教师在大创项目的各阶段予以指导,并监督、跟进项目进展,督促项目按计划完成。

2.项目实施和日志记录

项目负责人定期组织项目例会,讨论项目进展、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等。项目组成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好研究日志,按照教务处要求定期提交周报、阶段性检查表和成果材料。

3.项目变更

项目运行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出现以下的变动情况,须由项目负责人在大创平台填报变更申请,由基地和教务处批准:

(1)人员变动

1) 项目负责人变更

项目负责人因故确实不能或不宜继续主持项目并经指导教师同意的,应及时变更合适的项目负责人以保证项目顺利完成。

2) 指导教师变更

指导教师因故短期不能履行指导任务的,应安排临时替代人员完成指导工作;指导教师因故长期不能履行指导任务的,应及时变更合适的指导教师以保证项目顺利完成。

3) 项目组成员变更

项目负责人与指导教师可以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对项目成员进行调整。

(2)项目结题时间变动

批准立项后的项目应按期完成,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提前或延期结题的,应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由学院基地和教务处审核、批准、备案。对于延期的项目,原则上每个项目只能申请一次延期,且项目必须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完成。

(3)项目内容变更

项目内容原则上不予变更,但对个别按原计划实施困难的项目,经指导教师认可、由学院基地和教务处审核、批准后,可对研究内容作适当调整。

(4)项目终止

由于一些不可预期因素而导致项目无法继续实施时,由项目负责人申请,经指导教师认可、学院基地和教务处审核、批准后,可以撤销立项。

四、项目评审

1.评审原则

项目评审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主要审查项目的科学性、创新性、技术可行性以及申请者的研究能力等。准确把握项目内容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恪守学术道德规范。

2.组织机构

成立评审工作小组,小组由评审组和秘书组组成,各组分工负责并密切配合,承担评审有关的各项工作。

(1) 评审组

1) 人员组成:由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廉洁自律、身体健康的校内外专家以及人文学院指导过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的骨干教师组成;

2) 主要职责: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评审工作。

(2) 秘书组

1) 人员组成:由基地选调经验丰富、工作认真的教师组成;

2) 主要职责:评审前收集项目材料,做好汇总整理;评审当天准备答辩会场及材料、组织成员候场、做好答辩记录、维护现场秩序等;评审后统计评审结果。

3.评审办法

(1) 大创项目采用网评和答辩会评相结合的方式

(2) 网评流程:评审专家登录“大创平台”根据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

(3) 会评流程:组织各项目答辩,专家现场评审。

(4) 评审成绩:每一个项目由至少3位专家评分,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最终成绩取平均分,由秘书组对评审专家做出的评定成绩进行核算、验证,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划分为A、B、C、D四个档次。

(5) 成绩公布:每个阶段的评审结束后,对评审成绩及时公布。

(6) 最终级别认定:根据《北京邮电大学关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国家级、北京市级、校级认定的实施细则》由教务处进行级别认定。

(7) 项目组对各阶段评审结果和最终级别认定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布成绩后5日内向基地申请复核。

4.评分标准

大创评审分为四个阶段,即立项、定级、中期和结题,评分标准参照学校各阶段评分标准执行。

五、经费支出

经费支出参照学校《北京邮电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支出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六、安全保障

1. 基地和指导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因调研需要离校者,应征得指导教师同意,按学校关于学生进出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2. 学生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学生进入实验室等科研场所应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范。

3. 对不遵守安全制度的学生,应进行批评教育,违纪严重且不改者应终止其项目的执行。

七、奖励机制

1. 按照《北京邮电大学关于本科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等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认定细则》执行。

2. 指导大创项目的教师奖励政策

(1)设立大创优秀指导教师奖,学院对获奖教师给予表彰。

(2)教师指导大创的相应工作量按照学院岗位职责中规定的等效学分进行核算,由两位老师共同指导一个项目的,工作量百分比由老师商议决定。

八、归档

1.文件归档

完成项目结题验收后,基地应及时做好项目材料汇总和归档工作,包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项目组提交的验收材料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相关支撑材料。

2.资产交接:确认以下资产交接后,才能颁发结题证书

(1)固定资产;

(2)论文期刊、论文集、调研报告;

(3)软件著作,程序源代码。

九、违纪处理

违反学校财务、学术、知识产权等政策规定的,学院将视情节轻重收回部分或全部资助经费,并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给予当事人以及相关负责人纪律处分。

十、附则

本管理办法由人文学院大创基地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