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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北京邮电大学第七届“雏雁计划”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3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举办北京邮电大学第七届“雏雁计划”大赛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激发低年级学生创新意识,训练创新思维,践行创新精神,培养创新创业能力,根据《北京邮电大学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方案》,学校拟定于 2023年3月-4月举办北京邮电大学第七届“雏雁计划”大赛,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新你我 · 创享未来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进一步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激发低年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优秀创新实践人才,完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切实推动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更上一层楼。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举措,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切实提高我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努力开创双创教育的新局面。

三、参赛对象

北京邮电大学第七届“雏雁计划”立项成功的项目。

四、参赛要求

1. 参赛团队所报参赛项目,须为原创作品,不可借用或盗取他人项目参赛;

2.参赛项目重于考察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不要求实物作品展示;

3.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

五、比赛赛制

大赛采用院级初赛、校级决赛两级赛制。院级初赛由各学院负责组织,校级决赛由教务处负责组织。

六、赛程安排

1、院级初赛:2023年3月21日-4月11日。请各参赛队伍填写参赛报名表,根据各学院通知参加初赛;各学院上报初赛结果截止时间为4月12日。

2、校级决赛答辩:2023年4月下旬组织决赛,采用“团队项目展示+答辩”形式,入围决赛的团队自行准备6分钟答辩PPT,并回答评委4分钟提问。

七、评审规则

雏雁计划初赛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各学院创新实践基地负责人联系方式见附件2),依据评审标准进行分类分组评审,评定结果为“A-良好及以上”、“B-合格”及“C-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等次A的比例不超过20%。

决赛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参赛范围为:学院初赛阶段评定为A级的项目。依据评审标准进行分类分组评审,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评审标准为:

1)创新性(25分):突出原始创意的价值,不鼓励模仿,项目在技术关键节点、产品创意或者理论研究等方面有明显的创新,同已有技术相比具有一定的进步,并具备一定的科学研究价值;

2)可行性(20分):项目的选题、产品或服务定位清晰,目标顾客群体明确;设计科学合理,在该领域(行业)中能够形成较先进合理的解决方案,具备未来可实现的价值;

3)实用性(15分):该项目具备可预见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课题研究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项目应用意义与推广前景较好;

4)项目进展及成果(20分):包括立项之后的学习、调研等工作,列出关键时间节点及解决方案等;项目已有成果及预期成果形式(例如:实物、软件、论文、专利、学术论文、调研报告等);

5)团队情况(10分):项目团队的分工、人员安排科学合理;各成员工作量饱满;

6)其他(10分):项目陈述思路清晰,文字描述生动、简洁、明确;正确理解评委提问,答辩及时顺畅,逻辑清晰;对问题应变处理得当;团队整体形象大方得体,协作配合得当。

八、大赛奖励

1、本次大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所有获奖项目除获得学校颁发的荣誉证书和奖金外,可直接立为北京邮电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获得叶培大创新创业学院实验班优先推荐资格。

2、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获得相应创新学分。

3、获奖项目可优先参与学校组织举办的创新创业训练营、技术培训、企业交流学习等实践活动。

九、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10-66605079

2、联系邮箱:kangtianyulm@bupt.edu.cn

3、联系人:康老师、高老师

教务处

2023年3月21日